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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力争3年内建成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

发布时间:2017-08-15 00:29:56  |  来源:  责任编辑:

  为加强赣州市食品安全全程管控,全面提升食品安全治理和保障水平,日前,《赣州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工作方案》出台。赣州市将健全“六大体系”、建设“五项工程”、开展“十项行动”,确保到2020年(争取在2019年)获得“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命名。

  方案提出的工作目标是,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保障水平全面提升,食品安全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不发生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食品安全总体状况保持在较高水平,国家食品安全抽样检验显示本地生产的食品合格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位居全省前列。群众及社会各界对食品安全工作措施的认可度高,对食品安全总体满意度在80%以上,力争达到85%。据了解,此次创建的范围是全市全域,以章贡区、赣州经开区、蓉江新区为核心区域带动全市创建,形成重点突破、示范引领,创新驱动、各具特色,全域创建、全面达标的工作格局。

  根据方案,健全“六大体系”包括食品安全责任体系、食品安全监管能力保障体系、食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食品安全监管制度体系、食品安全风险应急处置体系、食品安全社会共治体系。赣州市将建立食品安全工作考核体系,将食品安全纳入地方政府科学发展综合考评和食安委成员单位绩效考核,所占权重分别不低于3%和10%;将食品安全列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加强政府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对发生较大以上食品安全事故或影响恶劣的食品安全事件的实施“一票否决”。将食品安全监管经费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并建立食品安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增长幅度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建立来源可查、去向可追、责任可究的追溯体系。推动生产经营企业加快建设追溯体系,规模以上农产品种养基地、“三品一标”企业、大型商超等单位,全面建立食品安全追溯体系。婴幼儿配方乳粉生产经营者实现电子信息化追溯管理。

  建设“五项工程”,包括源头安全工程、生产放心工程、渠道净化工程、餐饮提升工程、宣传科普工程。赣州市将建立食用农产品基地准出、市场准入、全程追溯机制;建立和完善农产品产地准出相关制度,指导和监督农产品生产者建立投入品安全使用、生产记录、产品检测、质量追溯等管理制度;探索建立不合格农产品召回等制度,严把农产品产地准出。实施学校食堂改造提升行动计划,切实改善食堂经营条件,2018年学校食堂发证率达到100%;推进“洁厨亮灶”工程,学校食堂、大型以上餐饮单位洁厨亮灶率达到100%,中型餐饮单位达到80%;对农村聚餐实行规范化管理,确保聚餐备案率逾90%;启动市中心城区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项目建设,2018年前建成投入使用,其他县(市、区)引导成立餐厨废弃物收运公司,对餐厨废弃物统一收运,集中处理。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息通报制,强化食品检验信息和案件查办信息公开,成立“食品安全科普辟谣联盟”,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食品安全谣言。

  开展“十项行动”,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定点屠宰专项整治行动、食品“四小”专项整治行动、学校及周边食品市场专项整治行动、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行动、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非法添加”专项整治行动、打击危害食品犯罪专项行动、保健食品专项整治行动、进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